FX168财经报社(北美) 据东亚论坛周二(6月15日)撰文称,推进全球投资便利化谈判一直是亚太地区许多国家政府的目标。在2016年担任G20主席国期间,中国再次将这一问题列为优先事项。自2017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第11次部长级会议以来,各国外交官在日内瓦就投资便利化多边框架展开谈判。这些谈判已经取得了足够的进展,一份“复活节文本”今年已经在各谈判代表之间传阅。但即便有足够多的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成员国签署了这项协议,会有什么不同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考虑拟议的多边框架文本中没有包括什么,以及全球国际直接投资(以下简称FDI)动态的现状。(注:FDI是现代的资本国际化的主要形式之一,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FDI是指:在投资人所属国以外的国家所经营的企业拥有持续利益的一种投资,其目的在于对该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发言权)
关于前者,参与国政府在2017年和2019年都宣布,“这些讨论不应涉及市场准入、投资保护和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再加上越来越多地求助于投资筛选机制,这些都是重大的遗漏。
关于后者,最近发表的第27份全球贸易预警报告的研究结果对当前的外国直接投资动态进行了展望。该报告记录了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下降趋势(特别是以全球国内总产值、全球投资水平和世界贸易为合理基准时),并揭示了除转型经济体外的所有新兴市场区域外国直接投资的低回报或下降。贸发会议编制的数据(基于国际收支数据)支持报告中的后一项发现,此外还有美国政府提供的关于美国跨国企业海外业绩的广泛但很少使用的数据集。
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外国直接投资者。它们可以限制进入某些部门或活动,或对进入施加条件。它们常常对外国投资者实施本地化要求,比如要求在当地招聘和提供资源。
在公司成立后,外国投资者可能会发现,他们必须遵守与竞争公司不同的、通常更为严格的规则。进口壁垒首先也间接地改变了从事外国直接投资的动机,因为从国外出口商品或服务可能是在一个国家建立生产设施的一个可行的替代办法。在编制关于政府处理外国直接投资的全面、当代情况时,需要关于所有这些政策干预的资料。
在过去的五年里,公共政策普遍恶化了对外国投资者的待遇。第27份报告使用了全球贸易预警(Global Trade Alert)数据库中有关影响外国直接投资可行性的数千项政策干预的详细信息,强调了一下6个趋势。
首先,很明显,各国政府引入的有利于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公共政策减少了。20国集团和包括最不发达国家在内的其他国家集团就是如此。其次,除中国外,大多数政府对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始终是支持的。
第三,鼓励外商直接投资跨越壁垒的政策的重要性正在下降。第四,影响外国直接投资者的本地化要求在过去5年变得更加深远,影响外国直接投资进入、筛选和监管的政策也是如此。自2015年以来,似乎有38个国家出台或收紧了FDI筛选政策。有7个国家的政府正在修改对外国直接投资的筛选。
第五,与商品行业相比,服务业鼓励FDI的政策较少。第六,在过去的十年中,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监管风险。
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每一项政策改变都对外国直接投资不利。不过,总的来说,过去5年里,各国政府让外国投资者的日子更不好过了。
因此,当外交官们在日内瓦就“促进”外国直接投资进行谈判时,他们本国的政府却在对这一曾经重要的全球化特征进行阻挠。人们不得不问,在日内瓦的良好意图和当地的现实之间是否有脱节。换句话说,如果当前的WTO谈判不能解决上述政策动态,那么恢复外国直接投资的希望就微乎其微。
有人可能会说,外国直接投资待遇的恶化为新的多边规则提供了更有力的理由。如果目前在日内瓦举行的投资便利化谈判的范围从一开始就不受限制,这种观点就会有力得多。
幸运的是,渴望促进外国直接投资的政府和国际组织不必等待多边协议的达成。实施三个步骤将改善外国直接投资在发展敏感部门的商业前景。
首先,在说明了为什么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回报率如此之低,或者为什么这种回报率在下降之后,世界银行、区域开发银行和东道国政府之间的对话应该确定哪些政策和企业做法必须改变,以及实施这些政策和做法所需的技术支持。
其次,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应将政府提供的外商直接投资资金支持,瞄准发展中国家东道国政府认为可持续发展效益最大的优先行业。这适用于向外和向内的外国直接投资的财政激励。
第三,各国政府应通过对现有监管政策和执法实践进行彻底审查和设定基准,逐步降低外国直接投资的风险。应特别注意执行最近核准的外国直接投资筛选政策。
如果政府和国际组织采纳这一建议,FDI的商业可行性将显著提高。
校对:夏洛特